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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付脫產系列(二):如何聲請撤銷詐害債權行為?-撤銷詐害債權、債務人脫產、民法244條、撤銷權行使期限、如何追回債務人財產、債權保障、無償贈與撤銷、有償交易撤銷

🔴 債務人欠錢不還,卻把財產轉移給親友來規避償還? 別擔心!透過撤銷詐害債權訴訟,可要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財產轉移行為,讓債權順利回收!💰

📜 法律依據:民法第244條

為防止債務人惡意轉移資產,導致債權人無法追償,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聲請撤銷詐害債權行為,讓財產回歸債務人名下,以確保償債能力。

📌 撤銷詐害債權行為的條件

🔹 1. 債務人的行為「有害債權」 💔債務人須做出導致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行為,例如:

  • 案例1:債務人欠100萬,原本名下有價值100萬的車子,卻將車子贈與親友 → 導致無力清償,構成詐害債權行為

  • 案例2:債務人欠100萬,但仍有數億財產,即使轉移部分財產,也不影響償還能力 → 不構成詐害債權

🔹 2. 依債務人的行為類型,撤銷門檻不同

📍 (1) 無償行為(如贈與) → 只要「有害債權」即可撤銷 🆓

  • :債務人將房產贈與配偶或子女,不收取任何對價。

  • 理由:受益人未付代價,法律保護必要性較低,因此債權人只需證明此行為有害其債權,即可請求撤銷。

📍 (2) 有償行為(如買賣、交換) → 必須證明雙方「惡意」 ⚠

  • :債務人低價賣房給親友,或用不等價方式交換資產。

  • 撤銷條件:債權人需證明債務人與受益人都知道該行為有害債權,才可聲請撤銷。

⏳ 時效限制:撤銷要及時,超過期限就沒救!

撤銷權的行使期間

  • 債權人知悉詐害行為起 1 年內,或

  • 詐害行為發生後 10 年內

  • 逾期即喪失撤銷權,無法追回財產!

📢 注意!債權須在債務人「脫產行為發生時」即已存在,若財產轉移後才成立債權,則無法主張撤銷。

💡 結論:面對惡意脫產,立即採取行動!

如果發現債務人疑似轉移資產來規避償還,應儘早蒐集證據,並透過民法第244條向法院聲請撤銷詐害債權行為,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!⚖


一個窮人憤怒地看著有錢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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