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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家暴?民事保護令,讓你安全有保障!#家庭暴力 #保護令 #家暴防治 #自保 #Alex律師 #法律知識 #緊急應變

某天凌晨,Alex律師聽見樓上傳來疑似毆打聲與女性哭泣,當下立刻通知警衛確認,並在社區群組中表示:若再發現家暴跡象,會立刻報警,並協助聲請保護令。那麼,當你自己或身邊的人遭遇家暴威脅時,該怎麼做?保護令怎麼申請、保護什麼?這些你一定要知道!

一、什麼是家庭暴力?

家庭暴力不只限於「打人」!法律上定義為:

家庭成員間,實施身體、精神、或經濟上的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。

常見包括:

  • 肢體暴力:毆打、推擠、巴掌、性侵等

  • 精神暴力:辱罵、威脅、羞辱、孤立、監控行動

  • 經濟暴力:限制受害人用錢、沒收財物等

二、誰是「家庭成員」?不只你以為的家人!

法律上「家庭成員」包含的範圍相當廣泛,包括:

  1. 現任或前任配偶(例如:前夫、前妻)

  2. 同居或曾同居的伴侶(無論是否結婚)、家長家屬

  3. 直系血親(父母、子女)

  4. 四親等內旁系血親(兄弟姊妹、堂表兄弟姊妹)

  5. 四親等內血親的配偶(兄嫂、妹婿等)

  6. 配偶的四親等內血親(公婆、岳父母)

  7. 配偶的四親等內血親的配偶(如小叔之妻等)

三、如何聲請保護令?

1. 緊急狀況:立刻報警 +撤離至安全處+ 驗傷 + 蒐證!若有立即人身危險:

  • 儘快逃離至安全地點

  • 打110報警

  • 驗傷(不限醫院)

  • 拍攝傷勢、現場、凶器照片

  • 請求警方協助申請「緊急保護令

  • 通常最快 4小時內核發

2. 非緊急狀況:完整蒐證 + 向法院聲請

  • 驗傷、錄音錄影、蒐集對話記錄

  • 整理好資料後,向地方法院聲請「通常保護令

  • 地院設有「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」,可請社工協助填寫與聲請程序

四、保護令可以保護什麼?

保護令的內容範圍依案情核定,可包含:

  • 禁止再實施任何形式的暴力或騷擾

  • 禁止聯絡(電話、訊息、社群)

  • 命加害人搬離住處

  • 禁止接近受害人的住所、學校、工作場所、生活範圍

  • 禁止處分受害人名下財產

  • 命交付生活用品、汽機車等物品給受害人使用

五、違反保護令 = 犯罪!

加害人若違反保護令,將依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處:

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。

注意:保護令雖有法律效力,但無法100%即時阻止暴力行為。受害人仍應提高警覺、優先確保自身安全,勿與加害人正面衝突,必要時應立即報警處理。


⭐Alex律師的真心提醒:

家暴只有「0次」與「無數次」之分!加害人往往具自戀性格、自我中心,容易翻臉、不認錯。別妄想用愛感化他,只會讓自己陷入更深的傷害中——身體健康、生命安全最重要!

家暴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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