⚡️ 遇到跟蹤騷擾怎麼辦?新法上路,保護自己不再無助!
- Alex律師
- 2月12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2月16日
近年來,跟蹤騷擾行為頻繁發生,許多人深受其害。好消息是,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已於民國1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,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,並賦予警方更強的執法依據。
💥 過去法律對跟蹤騷擾的限制有哪些?
在跟騷法立法前,現行法規對此類行為的規範較為有限:
社會秩序維護法:對於屢勸不聽的跟蹤行為,最高只能罰款3,000元,效力有限。
家庭暴力防治法:僅適用於一定親屬或親密關係,範圍不夠全面。
性騷擾防治法:需涉及肢體碰觸等行為,才可能構成性騷擾刑事犯罪,無法有效規範純粹的跟蹤或監視。
刑法強制罪、恐嚇危安罪:法條要件嚴格,單純的跟蹤監控難以構成犯罪。
✅ 新法如何保障受害者?
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規範以下要件,滿足條件即構成犯罪:
跟騷手段:不論是實地跟蹤還是透過科技監控,都屬違法。
行為時間:必須是反覆、持續的行為,非偶發事件。
行為目的:須與性或性別有關,如因愛慕、報復等動機。
違反意願:受害人明確表達不願意,仍繼續跟蹤。
影響生活:使受害人感到害怕,影響日常或社會活動。
符合法條所列的八大類行為。
📚 法條所列八大類跟蹤騷擾行為
監控:窺視、監視、跟蹤或掌握行蹤。
接近日常活動場所:尾隨、守候在受害人經常出入的地點。
仇恨貶抑:辱罵、威脅、歧視等言語或動作。
通訊干擾:多次撥打電話、發送訊息或電子郵件騷擾。
不當追求:死纏爛打要求約會或聯繫。
寄送不當物品:如恐嚇信、動物屍體等。
出示有害名譽訊息:如出示裸照等影響名譽的內容。
濫用個資:未經同意訂購商品或服務,冒用個資。
🚶♂️ 遭遇跟蹤騷擾該怎麼辦?
蒐集證據
盡量錄影、錄音、截圖、拍照,保留所有騷擾行為的記錄。
記錄發生時間、地點、內容,以便作為報案證據。
立即報警
警方會受理案件,開始調查、逮捕嫌疑人,並查扣證據。
要求「書面告誡」
若警方認定行為人有跟蹤騷擾行為,可發出書面告誡,並提供受害人必要保護措施。
聲請保護令
若在收到書面告誡的兩年內仍持續跟蹤,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。
法院可採取秘密保護措施
可要求法院秘密訊問,保護個人隱私。
⚖ 法律責任與刑罰
跟蹤騷擾行為已納入刑罰範圍,違者將面臨以下處罰:
一般跟蹤騷擾罪
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。
攜帶凶器跟蹤騷擾罪
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。
違反保護令罪
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。
法院得羈押行為人
若行為人攜帶凶器或違反保護令,法院可依情節輕重決定是否預防性羈押。
💡 結論:保護自己,勇敢求助!
跟蹤騷擾行為已納入刑事犯罪範疇,受害者不再無助!
🔍 若您遭遇跟蹤騷擾,請記住以下三步驟: 1️⃣ 蒐證:保留所有相關證據。 2️⃣ 報警:立即向警方報案,請求保護。 3️⃣ 聲請保護令:必要時透過法院取得法律保護。
📢 不要害怕,法律站在你這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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