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搜尋

爸媽根本沒養我,為什麼我要養他?父母扶養義務可以免除嗎?#免除扶養義務 #失格父母 #扶養義務 #法律諮詢 #Alex律師 #免除扶養義務 #扶養義務 #失格父母 #家庭法律 #民法第1118之一條 #父母扶養 #家事法庭 #家庭糾紛

從小被單親媽媽養大,爸爸不但不養家,還酗酒、吸毒、賭博,對媽媽施暴,後來更是一走了之──多年後,子女已事業有成,卻接到這位多年未見的父親來電,要她「盡孝道」扶養他。

這樣的爸爸,我可以不養嗎?

Alex律師:可以,但要依法聲請免除扶養義務!

🔍 法律原則: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務

依《民法》第1114條,直系血親尊親屬(例如父母)與子女間互負扶養義務。這是法律的基本立場。

然而——義務不是無條件的!

⚖️ 什麼情況下父母有「扶養請求權」?

根據《民法》第1117條,扶養權利人請求扶養,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

1️⃣ 無足夠財產與收入維持生活2️⃣ 無謀生能力(如:年邁、重病、無工作能力)

💡 但對父母這類「直系血親尊親屬」,法律更寬鬆 —— 只要不能維持生活,就可主張扶養權利,即便尚有謀生能力,仍可能成立。

💔 例外:父母行為失格 → 子女可聲請「減輕或免除」扶養義務!

《民法》第1118-1條明文規定:若父母有下列行為,導致強求子女扶養「顯失公平」,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

🚫可聲請減免的兩種法定情況:

1️⃣ 對子女、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施以虐待、重大侮辱或其他不法侵害 👉 如性侵、家暴、精神虐待等

2️⃣ 未盡扶養義務且無正當理由 👉 如父母拋家棄子、從未照顧子女生活起居

🪄 聲請程序怎麼走?

📍向父母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遞狀聲請,並提出相關證據。📂 證據包含:戶政紀錄、醫療診斷、報警紀錄、保護令、鄰里證詞、照片、書證等。

📎 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書狀格式(可參考):👉 士林地院官方範本

⚠️ 注意:免除比減輕更難!

法院在實務上對「全部免除扶養義務」的要求較高,必須證明父母的前述行為已達情節重大,才能獲准。單純不熟、沒聯絡、情感淡薄無法構成免除理由

總結關鍵點:

  • 子女原則上須扶養父母(民法§1114)

  • 但父母若曾不當對待或從未盡責,可依法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(民法§1118-1)

  • 需蒐集具體證據,走法院程序聲請

  • 建議有經驗律師協助準備資料與論述策略

如果你也遇到失格父母的扶養請求,不要忍氣吞聲,更不要被情緒勒索!🔍 有需要歡迎來找 Alex律師 一起討論、依法自保!


男子推著坐輪椅的年長女性

 
 
 

Comentários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