🎫 討債法寶——本票 🎫-本票、討債、債權人、債務人、本票裁定、強制執行、訴訟、借款契約、票據法、開票原因、時效、抗告、偽造本票、變造本票、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、法院裁定、票據時效、民事強制執行、債務清償、財產扣押
- Alex律師
- 3月8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為何債權人、黑道都愛用本票?
新聞中常見黑道討債逼受害人簽本票,但其實不只地下錢莊,許多債權人也會要求債務人簽本票來保障自身權益。那麼,本票究竟有何特殊之處,讓它成為討債利器?
🎫 本票是什麼?
本票是一種票據,發票人(債務人)承諾在指定的到期日,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受款人(債權人)。簡單來說,本票就是一張「我承諾無條件付款給你」的憑證。
✅ 本票的形式:本票不一定要是書局販售的制式商業本票,白紙黑字手寫或列印,只要明確寫明 「本票」 及 無條件付款承諾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🌟 本票的強大之處
🏆 債權人最愛——討債效率極高!
當本票到期,若債務人拒絕付款,債權人可以直接聲請「本票裁定」,不必經過冗長的訴訟程序,即可快速取得法院強制執行許可。
🚀 本票 vs 一般訴訟討債效率比較:
討債方式 | 所需時間 | 成本 | 結果 |
一般訴訟 | 1~2年(可能更久) | 高額訴訟費(要開庭審理) | 勝訴確定後才可執行 |
本票裁定 | 約2個月 | 低成本(書面審理不用開庭) | 裁定確定可直接強制執行 |
⚠️ 本票裁定免開庭,法院只需書面審查票據是否符合形式要件,即可發裁定,讓債權人迅速扣押債務人財產。
🚨 使用本票須注意事項
1️⃣ 本票不能單獨作為「開票原因」證據本票雖可用來聲請裁定,但無法證明借款、貨款等開票原因。因此,若要使用本票,務必搭配借據、契約等書面文件,否則將無法證明債權存在。
2️⃣ 本票的時效僅有 3 年!
本票到期日 起算 3 年內,債權人 必須行使權利(請求或訴訟),否則票據消滅時效屆滿,可能無法討回款項!
無到期日的本票,則以 發票日起算 3 年。
😨 收到本票裁定該怎麼辦?
若收到本票裁定,代表對方已向法院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行,這時應立即採取法律行動,避免財產遭扣押!
📌 應對方式
🔹 10日內提「抗告」:若本票形式明顯無效或偽造,可向法院抗告,要求撤銷裁定。🔹 20日內提「確認本票偽造、變造之訴」:若本票遭偽造,但形式上難以辨識,應立即提起確認訴訟,以暫停強制執行程序。🔹 提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」:若本票債權已經消滅(如債務已還清或超過時效),可向法院提起確認訴訟。
⚠️ 切勿置之不理! 本票裁定一旦確定,可以隨時憑以強制執行,債務人財產可能隨時被查封、扣押!
🔍 結論
✔ 本票是強大的討債工具,能大幅縮短債權人討債的時間與成本。✔ 但使用本票時,務必搭配借據或契約,確保法律保障完整。✔ 本票時效僅 3 年,債權人須及時行使權利,以免權利喪失。✔ 若收到本票裁定,務必立即應對,避免財產遭強制執行!
📢 慎用本票,避免債務糾紛,保障自身權益! 🔥

本票、討債、債權人、債務人、本票裁定、強制執行、訴訟、借款契約、票據法、開票原因、時效、抗告、偽造本票、變造本票、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、法院裁定、票據時效、民事強制執行、債務清償、財產扣押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