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於有跟沒有之間——「借名登記」是什麼?-借名登記、人頭登記、財產所有權、法律風險、契約效力、民法委任契約、強制執行、繼承糾紛、債權人、證據保存、財產糾紛、不動產登記、合約保護、財產移轉、訴訟風險🎭
- Alex律師
- 3月6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什麼是「借名登記」?❓
「借名登記」在台灣社會中相當常見,許多人會將房屋、土地、汽車、公司出資額等財產登記在親友名下,特別是:
債信有問題者 為了避免財產被債權人查扣或強制執行。
規避稅負者 以降低國稅局查核風險。
然而,這種「登記在人頭名下」的技術性操作,潛藏極高的法律風險,實務上常見「人頭反殺」的案例,導致借名人因證據不足而喪失財產所有權。
法律上的「借名登記」
台灣法律並未專門規範「借名登記」,但法院實務承認其法律關係。最高法院認定:
「借名登記」是指一方約定將自己的財產以對方的名義登記,但仍由自己管理、使用、處分,而出名人頭僅負責登記的契約關係。
其性質與民法上的委任契約類似,只要不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,且不違反公序良俗,便具有法律效力,可類推適用民法委任相關規定。
借名登記的本質
財產名義上不屬於借名人,但實際上由借名人掌控、管理並享受權益。
出名人頭僅是名義上的所有權人,不具有實際支配權。
這導致財產陷入「名字不是我的,但其實是我的!」的尷尬狀態,進而衍生諸多法律風險。
借名登記的法律風險⚠️
1️⃣ 出名人頭惡意處分財產,借名人可能來不及阻止😈
許多案例顯示,當借名人與出名人頭發生糾紛時,出名人頭可能:
將財產轉讓他人
變賣獲利
否認借名關係
由於登記在出名人頭名下,地政機關、監理站、國稅局通常不會拒絕變更登記,借名人往往無法即時阻止,即使事後打官司勝訴,也難以取回財產本體,只能請求損害賠償。
2️⃣ 出名人頭死亡,借名財產可能被繼承✝
財產仍掛名在出名人頭名下,當出名人頭過世後,其繼承人依法取得財產。
若繼承人不承認借名登記關係,借名人需透過訴訟取回財產,過程漫長且充滿變數。
3️⃣ 出名人頭被強制執行,借名財產可能遭殃💸
出名人頭若欠債,債權人查封名下財產時,借名財產可能被一併執行。
借名人必須證明財產真正所有權人是自己,但舉證困難,常導致財產被查封或拍賣。
結論:借名登記風險極高,能避免則避免!🙅♂️
必須借名登記時,如何保護自己?🔍
若無法避免借名登記,應採取以下措施降低風險:
1️⃣ 簽訂書面「借名登記契約」📜
契約內容應明確記載:
借名財產的實際所有人是借名人,出名人頭僅負責登記。
借名人可隨時請求將財產過戶回自己名下。
如出名人頭擅自處分財產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及違約金。
2️⃣ 保留財產管理的證據🗂️
若為不動產,借名人應保留:
所有權狀、鑰匙
相關稅單、水電費帳單
財產管理紀錄
若為車輛、股權等動產,借名人應掌握:
保險文件、貸款合約
實際使用與管理的證據
這些證據可在發生爭議時,證明財產仍屬於借名人,以避免遭受財產損失。
總結📝
✅ 借名登記的法律風險極高,應盡量避免。 ✅ 若不得不借名登記,務必簽訂詳細書面契約,並妥善保存財產管理證據。 ✅ 借名登記雖可短期內達到避險效果,但最終可能演變成「人頭反殺」的悲劇。
👉 財產最安全的方式,仍是親自持有、管理,避免後續爭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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